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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7起老年药品保健品广告误导典型案例。
2025年10月29日 10:37 来源:Shishu Oxigne
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按照2025年深化社会不良风气和腐败问题统一整治的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了针对老年药品保健品误导性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良好效果。目前,几个典型案例已被选刊发表。 1、北京市平谷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虚假举报案件北京科世纪百货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性广告以及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北京京世纪百货商场(以下简称当事人)以“线下流量+私域直播”的模式开展经营活动,将普通鸡蛋当做“富硒鸡蛋”发放,利用“1元10个富硒鸡蛋”的招数吸引中老年消费者在店内注册会员,加入微信群,创建流量群私域,依托小程序进行直播。官方在直播和微信群中谎称其主要农产品黑玛卡是法国兰蔻集团生产的,具有“调节身体机能”、“紧致体质、防皱纹”的功效。他们制造产品功能并声称拥有品牌。此外,期间在消费者登记过程中,当事人未经消费者明确同意,授权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严重侵犯中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法律依据及对涉案人员的处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修订)第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9年修订)第二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九款的规定,我们将制止违法行为,消除当事人的后果。经彻查案情,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2.04万元。案例分析:本案是“线下流量+私家直播”新营销模式下多重违规的典型案例。这种违法行为将虚假广告、欺骗性广告和侵犯个人信息结合在一起,危害后果更加复杂。当事人针对中老年消费者,利用其健康顾虑和信息素养薄弱等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诈骗,严重侵犯老年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该案的查处有效震慑了不法销售者,有效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管局投资起诉并回应A频道网络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虚假广告事件。 案例:A频道网络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通过其自建网站进行私下直播,并聘请外部主播,向中老年消费者宣传“君”。他们使用“仙姑不老酒”、“舒肝七里子灵芝孢子油软胶囊”等产品,并在直播中声称上述产品对末病有治疗作用。另一项研究表明,上述产品属于普通食品或健康食品。当事人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宣传内容的真实性,造成广告误导。当事人的法律依据及处罚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修订)第八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根据该法第一条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25万元罚款。案例分析 本案中,不法商家密切关注老年消费者的健康需求,利用直播在私人领域的隐蔽性,通过“伪科学健康课”、“专家一对一咨询”等欺骗手段,虚假夸大产品功效。采用最大化治疗效果等违法手段的诈骗行为,严重侵害了辨别力较弱的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此次事件的查处,将有效震慑不法经营者,为保护老年消费者权益搭建有效壁垒,为完善民间直播行业提供了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的典型范例,为“银发生态”提供了示范。3、安徽省株洲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株洲悦强药业医药咨询有限公司虚假广告事件中州悦强医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通过短视频平台开展健康课程,引导EDA消费者进我建立的微信群,组织老年消费者进微信群观看保健讲座,宣传灵气红销售的药品胶囊以“永葆青春、延年益寿”为由,极力夸大药品功效,并在宣传客服中冒充消费者,发布“效果很好,请再下两个月”等虚假购买信息和评价信息,诱导团内真实顾客下单,并予以处罚。当事人均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修订)第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照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二十万元。案例分析:本案中,该党准确描绘了一群老年人,通过网络直播将其引入私人领域,并利用虚假宣传和“巨魔大军”言论诱导网上下单。该连锁店的设计如此紧密且相互交织,以至于对该案的调查实际上变成了对老年消费者权利的进攻。网络“诈骗”、“诈骗老人”等违法行为,有效震慑了非法网络经营者。 4、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冰秀日化部查处虚假广告事件。这福州东秀区冰秀日化事业部(以下简称甲方)宣传“白云山味一植物精油”、“铑精氨酸胶囊”等产品的宣传资料和解读。上述产品据称具有“改善、美白老年斑”、“提高免疫力”、“抗辐射、抑制癌细胞”等功效,并被宣传销售给中老年消费者。当事人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存在虚假广告。当事人的法律依据及处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修订)。依照该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20万元罚款。案例分析 本案例中,博当事人利用老年消费者的健康意识,精心设置陷阱,虚假夸大地将普通食品和保健品宣传为“治病良药”,欺骗老年人购买比实际需要更贵的食品和保健品。该案的查处,严厉打击了上述违法行为,鼓励老年消费者理性消费。 5、山东省固安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固安县益鑫生活便利超市虚假广告事件。案例:固安县益鑫生活便利超市(以下简称当事人)利用“1元买10个鸡蛋”促销吸引老年消费者到店经营,并通过厂家网络直播、现场讲解等方式宣传销售蜂益健牌维生素D软胶囊、神力源牌鱼油软胶囊、枸杞蜜等具有抗菌、抗氧化、增强免疫、降血糖等功效的产品。影响。具有降血脂、抗肿瘤等功能,对人体具有广泛的医疗保健作用。经调查,当事人销售的上述产品为普通食品,实际不具有宣传效果。虚假宣传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利害关系方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其法律依据及处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修订)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照该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根据案件情节并处罚款6万元。案例分析案情是:本案当事人以“包治百病”为口号,向老年消费者销售“风衣健”等普通产品。他们利用老年消费者的情感需求,借机假装关心来推销自己的产品。在本案调查处理过程中,还同时进行了法律宣传。通过面对面讲解,深入浅出地向老年消费者解释了目标产品的法律性质和监管要求,有效取得了老年消费者的理解和支持,成功打击了针对老年人的误导性广告和不正当竞争。六、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管办公室对广州市康格美健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误导性广告进行立案调查,并对此事进行了查处。广州市康格美健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下属)下文简称“党”)通过吸引老顾客吸引新顾客来吸引顾客,并通过广告活动向中老年消费者声称其销售的“红曲银杏叶鼠尾草胶囊”有效。去除斑块,改善高血压和糖尿病,增强免疫力,维护血管,改善睡眠,预防骨质疏松。当事人销售的上述产品均为健康食品。双方均未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所宣传内容的真实性,造成虚假广告。法律依据及制裁双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修订)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照该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5万元。事件分析:双方进行销售活动现场演示、虚假宣传保健食品对疾病有治疗作用,欺骗老年人购买产品等行为,情节严重。侵犯老年消费者的权益和合法利益。该案的查处有效制止了不法销售行为,有效保护了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7、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市场监管局对四川瑞康智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虚假广告事件进行调查并应诉。 案例四川瑞康智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为老年消费者组织了“苦瓜银杏叶蜂胶软胶囊”的免费产品试用和宣传视频观看。视频声称该产品可以“治疗糖尿病、癌症、心血管疾病和脑血管疾病”。经研究,以上产品均热销油腻的食物对疾病没有任何治疗作用。虚假宣传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利害关系方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其法律依据及处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修订)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综合案件情况,依照该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6000元。事件分析:本次事件揭露了“免费试用→引发焦虑→虚假广告→高价销售”的违法链条。当局表示,他们利用谎言诱使老年消费者迷信“神药”,购买“高价低质”的产品。他们发明了虚假的营销言论。对此事件的调查鼓励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公共关系合规审查机制,助力净化保健品市场环境,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编辑:项小斌)